每週六日,下午六點,地點,體育場對面的肯德基,帶著一個黑色側背包,穿著大紅色防風外套和黑色緊身褲,拿著紙條點小杯玉米濃湯,
耳朵上戴著白色的耳機。
有時帶著一、兩本厚厚的書,有時只帶著筆記本,有食帶著蘋果的筆記型電腦。
坐在最裡面、朝馬路的位置,就待上三、四個小時,直到九點才離開。
我不否認我在調查她。
但調查她的原因只是基於好奇,沒有什麼非分之想。
第一次見到她時是在工作時,她坐在那裡,背對我,我注意到她的原因是每當我的雇主稍微有些不同的情緒產生時她就裝作看向門,視線掃過我們。
我一開始只是以為她是容易受驚嚇的人,我幾次和雇主碰面時她都待在那個位置,也都是同樣的反應。
直到我跟蹤她。
跟蹤她的原因只是好奇一個女孩子獨自一個人在這麼晚的時刻回家她家人不會擔心嗎?
我跟蹤的技術很好,但她發現了,應該說,我不能確定她有沒有發現。
她在一棟住宅前停下,翻包包找鑰匙,最後無聲的罵了幾句髒字,才去按門鈴。
一個女人開的門,她看了她一下,就讓她進去了。
我當時還真的以為她住那裡。
下一次跟蹤的理由就更正當了,他被我以外的人跟蹤了。
就在那個猥瑣的男子撲上她,扯掉她的側背包正要扯她的衣服時我出面阻止了。
抓住手腕扭到男子背後,聽見慘叫。
她瞪大眼,一臉驚恐得看著我。
我沉默的看向她。
她轉身就跑,跑到之前那個住宅狂敲門。